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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翔案的保释:回中国可能性有!

2018-04-03 2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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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告和家属或者利益相关方比如高云翔案中的唐德集团对保释是最在意的。


没有人希望坐牢,如果是被诬陷的,就更不希望坐牢了,在监狱是另外一个小社会,许多事情可能发生。家人当然也不希望亲人坐牢,尤其是远隔万水千山的亲人,在事件突发后的的第一事件总会想亲口问一下到底当时发生了什么。而利益方,不希望股票一泻千里或者跌停版。


保释是刑事案件最重要的第一环


先来说一下保释是什么。保释就是被告可以在案件判决以前在外生活一直到案件结束,如果判决关押就进监狱,如果不关押(只判罚交罚金、做公益劳动或者监守行为)或者无罪释放就一天监狱都不需要坐。


保释的批准与否的标准:


1. 罪行不是罪大恶极极其严重


比如强奸杀人、分尸抛尸、巨大数额的毒品交易。高云翔案件,虽然强奸是重罪,但是和前面所提的案件比,远没有那么严重,而且强奸的对象是特定目标,是已经相互认识的人,这个和在黑暗的乡村小路埋伏,伺机袭击路人是有质的区别的。


2. 案件有的打


不是毫无辩护基础的案件,比如吸毒以后失控将人杀死当场被捕,高云翔案的案件“有的打”最后要看具体案件的证据以及证人口供。但是有几个已知的事实对高云翔是非常有利的。


“阴谋说”假如被侵害人和被告有经济利益瓜葛,而且是在性侵发生前不久的时候产生,不论真假。“有的打”的前提已经产生。


其他细节包括当时旁证的证词,酒店所有的录像,受害人的供词,当时是否醉酒,虽然醉酒不是辩护理由,但是强奸案件的关键,而且唯一的关键是:“同意”,也就是说,即使在被性侵人的身体内提取到了被告的生理物质也不能证明强奸,检察官要证明的是:发生这样事情的前提是“被性侵者不同意”。


醉酒不是辩护理由,但是醉酒状态下对“同意”的理解尤其是双方都在醉酒的状态下,至少使得“同意”变得“有的打”。


我工作的事务所几年前经手过的一个案件,被性侵者在进入被告酒店房间前的录像被我们获取到以后也使得当时的案件变得“有的打”。


这些蛛丝马迹的证据,只要静下心来仔细梳理分析,都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3. 暂时放出去对社会没有危害


比如前科累累的强奸累犯。在高云翔案件中,高非但没有任何前科劣迹,而且他还是一个公众人物,一个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这一点在有的法官的脑子里面是失分的,我曾经在私底下场合听到过某位非常高等级的法官对演员的评价。)不论怎样,他的无前科和公众人物的形象是能够在保释申请里面帮到他许多的。他这张明星公众脸真的要在出去后埋伏在乡间小路搞事情的话,识别度也是相当高的。


所以,他暂时放出去对社会危害的可能性是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


4. 暂时放出去对证人没有危害


比如黑社会成员,一旦保释会出去威胁恐吓证人。高云翔案件是侵害特定人,在媒体如此关注的情况下再对证人进行加害,或者通过第三者对证人的加害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小的。


5. 暂时放出去居有定所


要有固定居所,而且最好不是一个人居住,而且最好是要和可靠的正直正职的人共同居住。不是一出去就流离失所,重新走上犯罪违法道路。高云翔案件和我们律师事务所曾经代理的一个以商务考察身份来澳大利亚考察的被告一样,他在被保释以后专门租屋居住,后来他妻子也来澳洲陪伴被告直至开庭。


但是因为高云翔不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他还面临签证问题,除非他能够获得法庭批准保释并且让他回中国等待到下次开庭再入境受审,这个难度相当高,通常被保释被告不准离开州所辖领地,比如高云翔即使被保释也不准离开新南威尔士州,要让法官同意他离开新南威尔士州并且离开澳大利亚国境,确实难度很大,但是不是一点点可能都没有。


这个点是最有挑战的一个点。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次法律上的尝试和冒险,虽然难,但绝对不是没有可能。


居住处最好是固定的普通民居,并且最好是能够和澳大利亚有正当职业的永久居民共同居住,有一点中国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中的“连坐”的意思。


6. 暂时放出去有正当职业


不是出去无所事事,东逛西晃,那还不如在里面呆着。在高云翔案件里,如果回到中国,他会有大量片约(除非广电局规定有嫌疑犯身份的也必须要封杀,在没有判决以前,他不是罪犯。)在澳洲,除非有片约,所以这条对他不利。


7. 暂时出去有能力养活自己


如果一出门身无分文,那至少里面还有一日三餐,而且管饱。高云翔只要拿一个存折,证明他能够维持在澳洲不打工就能够维持自己和家人的一日三餐和住宿费用即可,对他来说,这点钱根本不是问题。


8. 暂时放出去是因为家庭特别需要


比如家有一百多岁年老的双亲衣食无法照料,只靠被告照顾,妻子正好怀孕,家中尚有分别一至七岁的幼童若干。高云翔的妻子如果是在怀孕这个也是一个绝佳的理由。


9. 暂时放出去是因为工作的需要


被告开一个小生意,如果不出去照料生意,生意会倒闭。高云翔案如果他手上正好有一个片约,而且他又是该片的男主角,这个也是一个好理由。


10. 放出去以后下次开庭会出庭


被告在下次开庭会准时出庭,没有逃逸可能。再一次高云翔的著名演员身份会帮到他,他逃逸的可能性相比较于其他被告由于他的识别度高,有固定资产(视真实情况)所以会比没有识别度,无任何固定资产和职业的被告要占便宜。


TIPS


理解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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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一些被告以及家属常见的理解误区:


1. 钱越多就越容易被保释


绝对错误,钱多和少和被告无关,和案件严重性也无关。罪行越严重给钱越多的思维是错的,有些罪钱再多也无法保释。看钱的多少是和交保人的经济状况有关,交保人越有钱,交的保金通常会越多,我们律师事务所曾经代理过交保人是领失业救济金的被告,交保人被免于缴纳保证金。


2. 保释越早做越好


绝对错误,不打无准备之仗,在没有获得检察官提供的全面证据以前应该耐心等待,因为现在保释机会只有一次。选择时机和等待时机非常重要。


3. 如果检方输掉这个案子 被告是否可以起诉受害人诬告?


如果检方起诉失败 甚至检方都不需要赔偿被告的律师费 除非被告能证明检方是恶意的。至于起诉受害人诬告,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