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是在南半球最大的华人律师行。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最早创立于1994年,在初期只提供与移民和人身伤害有关的法律服务,由于当时的华人移民数量激增,与华人移民有关的商业法律需求也随之增加,同时由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修改了人身伤害赔偿法律,该类法律业务急剧减少,于是开始转为专业从事单一的商业法律服务,尤其是商业法律诉讼业务的律师行,其中尤为注重的是新州高等法院的衡平法和公司法两个领域的法律诉讼,这改变了以往的华人律师或者律师行几乎不涉及诉讼领域的状况。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在多年的商业诉讼中靠细致谨慎的办案风格在许多案件中赢得了胜利。其中代理的案件被《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案例汇编》收录成为判决先例的包括:“不伦恋骗产案”(四百万澳元胜诉)(2007年第856号案)、“妹欺兄产案”(七百万澳元胜诉)(2009年第765号案)、“维多利亚楼花案”(2009年第73号案)等。其中“维多利亚楼花案”(于2009年9月18日在新州高院上诉法院再次获胜,成为终审判决),建立了新州房地产系统的新次序、改变了新州房地产系统的运作模式,影响了整个新州房地产业(该案同时被《联邦法学报告》收录成为判决先例(第223卷213页)。《悉尼晨锋报》(澳大利亚最大最古老的英文报纸)认为“该判决将有可能成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判例”。新州房地产协会的发言人在接受报纸采访时说:“新州房地产协会正在研究该判例以及它对整个房地产产业的深远影响”。在澳洲历史上尚未有一例由华人律师胜诉的案例对整个澳洲社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力。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代理的其它重大案件包括包括”五人灭门”案、“浴缸谋杀”案、“楼花”案、“澳大利亚最大移民造假”案、“女留学生坠楼”案、“维多利亚楼花”案、“奴工”案、“黑中介”案、“悉尼电视塔旋转餐厅”案、“咖啡机”案、“痴汉送屋”案、“816居留”案等。其中”奴工”案是华人首次进入澳洲国会并受参议院质询的案件. 澳中各大媒体(包括澳大利亚最大的电视台Channel 7晚间黄金时间播出具有最高收视率的栏目之一“Today Tonight”; 澳大利亚发行量最大的最古老的英文报纸“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悉尼晨锋报》;澳洲当地所有华文媒体(如凤凰卫视、香港无线(澳洲)台、《星岛日报》、《澳洲新报》、《澳洲新快报》和《澳洲日报》等),以及中国的主流新闻媒体(如《上海新闻晨报》、《东方早报》和其他大型网站等)都对代理的案件进行了广泛的报道。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随着业务的增加,为适应华人客户的其他需要,在2000年迁址到新州高等大法院,当时的悉尼大学法学院斜对面的新州律师资格认证委员会所在的大楼的顶楼办公,当时仍然以精致服务、精细服务为宗旨,为少数具有较多资产的华人提供法律服务。于2001年和另外两个本地的律师以及投资人成立Austin Dunhill Barwick律师行,三年后其中一位律师合伙人从其他合伙人和投资人手中将股份陆续全部收购,开始考虑打造一个专为华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澳洲华人律师著名品牌。
随着公司的业务的不断发展和需要。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从2000年单一提供商业诉讼法律服务的法律的事物所成为一个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于2003年1月开设了金时所,并于2003年将市中心办公室迁入至今仍是南半球最高地标性建筑的商务大楼世界广场,并陆续购买并全资拥有了世界广场的办公楼和员工宿舍。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于2005年开始和中国律师事务所结盟,这时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的发展目标已经非常明确,旨在成为澳中/中澳法律服务的第一华人律师品牌,并作为联系澳中/中澳间的桥梁,律师行的服务专注于为华人提供在澳大利亚的法律服务和为澳洲人提供在华的法律服务。在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的近几年的发展中不断有合伙人加入。
2007年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的金时办公室迁入了金时商业主街上的碧蜜旭花园商务层,并全资拥有该办公室及周边的商业物业,为下阶段的扩展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2010年3月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墨尔本办公室开始营业,并于2011年7月搬入全资拥有的市中心法律服务区的汇兑大厦14楼的海景办公室。2009年初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香港(金钟)办公室成立。2011年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香港尖沙嘴办公室成立。2011年8月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新西兰(奥克兰)办公室开始试营业。2012年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布里斯本(Brisbane)办公室将在市中心(俗称“黄金三角”区内的)全资拥有的办公室开始试营业。
2011年初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在重庆投资,以45%的比例拥有了有重庆上海陆家嘴之称的江北嘴金融商业区的办公楼,并在重庆最著名的顶级楼盘两江(长江和嘉陵江)交江处全资拥有了员工宿舍。为在中国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随后又在上海市中心新天地全资拥有了员工宿舍,以进一步形成规模的战略布局取得在中国业务上的进一步发展。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到目前为止,在澳大利亚以至南半球已经无可争议的成为了最大华人律师行。2011年中,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为了保持和维护已经取得的巨大荣誉,将律师行更改为原名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并以“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作为主打标识。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推崇“办案缜密、精细”的企业文化。作为中澳法律与文化交流的桥梁与纽带,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并没有将法律业务局限于诉讼领域,而是开拓了一条专业、全面的华人律所发展之路。在法律实务和学术领域的努力和成就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还倾力于法律教育,在法律学术领域独树一帜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每年派遣澳大利亚本土律师应中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邀请,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等多所著名国内科研单位及高校担任客座教授、研究员,每年回国为研究生和本科生讲授英美法课程。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将教学所得全部捐赠外还捐赠大量法学书刊。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部分律师在核心法学期刊、报纸及杂志上发表文章并长期担任专栏撰稿人和担任澳大利亚广播电台和SBS广播电台的节目主讲嘉宾。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还受到澳大利亚联邦司法部邀请,在澳大利亚为中国访澳的法律代表团进行澳大利亚法律系统及商事法律讲课培训,而此前受到澳大利亚联邦司法部邀请的均为非华人律师。更为可贵的是,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每年还积极为在校法学学生提供实习以及工作机会,丰富其实践经验,并为律师行储备多层次的人才梯队。
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除了在法律领域做到专业、精细、缜密之外,公司还为每一位代理的顾客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和关怀。例如,对每一位代理过的留学生提供追踪,定期拜访留学生家人,以及为孤身海外的留学生提供周到的服务与热情的关爱。对于海外来澳投资的华人,公司会尽最大的可能保障其投资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公司还积极致力于慈善事业,除定期捐款捐赠之外,还义务代理了很多案件,为经济拮据的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和当地的绝大部分华人律师行不同,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的所有律师100%是受薪律师,所有的员工包括行政员工至少可以熟练的运用两到三种以上语言,并且拥有澳大利亚本土学士学位的员工比例为100%,拥有澳大利亚本地硕士学位的员工比例高达75%以上。全部律师为当地聘用的授薪律师,保证了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更为可贵的是,公司律师均为华人背景,且在西方国家接受法律教育。一方面保证了其与华人代理人高效、准确的沟通,理解代理人全面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其可以在澳洲的法律市场中最大限度地争取代理人的利益。消除了华人在海外背景、思维方式的隔阂,成为沟通不同法律文化的桥梁。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从创立之初的一人所,成长至今队伍不断壮大,现如今在世界的很多地方都有合作与分支机构。事务所有固定的客户群体,至今已经代理了几万起案件,不仅在澳洲的华人律所中独占鳌头,更在澳洲的法律领域之内占有一席之地。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所代理过的的代表性客户有: